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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補貼資源大補帖<上集>_ 補助不只有SBIR【2024.06更新】

作者:C.D Lin | 2022/1/19 上午 06:06:33

近年來政府鼓勵創業,也扶植許多大學成立育成中心,例如:高雄中山大學、義守大學、高雄科技大學...等,皆有其專屬的育成中心,而道騰國際商務中心也致力協助進駐企業,並成立Talent V 創育坊,看著我們專業的顧問團隊每天輔導企業們,帶領他們從無到有,也在部落格中撰寫許多如何辦理工商登記的文章,終於在110年獲得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認可,成為官方認證在地青年培育的機構! 

(文章任意門: 工商登記/設立公司前必須掌握的9個問題

常聽到企業孤軍奮戰,因為找不到資源門路協助覺得無力,但其實政府資源有很多,只是需要花一些時間去找了解,這時候道騰最貼心的小編出現囉!我們看到大家求救的訊號!立馬整理出與新創公司最相關且最需要的項目!

如有需增修或是想許願小編整理的項目,或是看完還是不知道怎麼申請的夥伴~

歡迎在官網上留言給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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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補帖依單位統整出以下8點,且分成上下兩集(上集1-4|下集5-8)。
希望小編能為辛苦創業的各位,帶來滿滿的養分。
 

【點選連結可快速跳至該章節閱讀】

1、高雄市政府青年局
2、勞動部
3、行政院勞動部
4、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5、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6、經濟部技術處
7、文化部
8、經濟部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

 

1、高雄市政府青年局 

1.1、經濟部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113年度徵件中

主管單位:高雄市政府青年局 

計畫目標:為打造友善青年創業環境,促進本市經濟活絡,協助減輕青創業者創業初期的貸款利息負擔。 

申請資格: 

於本市(高雄市)設立登記之公司、商業、有限合夥或立案事業,於 109.08.01 ~ 110.12.31 申請通過「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且於 111.06.30 前撥款至申請人帳戶者,可提出申請。若係以負責人名義申請「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 者,其戶籍應設於本市 

申請時間:即日起~113.08.31,若預算用罄,則提前停止受理。(中央政府5年利息補貼已於111.3.31截止, 新年度補貼待公布)
【 特別注意:高市青年局另有3年利息補貼尚可申請 】

申請方式:

  1. 申請人向配合之金融機構申請「經濟部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時,填寫【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由該銀行代為向本局申請。
  2. 經該金融機構送交本局審查且核准後,由本局發給核准函。 

資金額度 :

  1. 金額:貸款人獲貸「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超過經濟部法定利息補貼額度100萬元,由本局提供獲貸金額100萬以上,300萬以下(最高新臺幣200萬元貸款額度)之利息補貼。 
  2. 期間:利息補貼期間自本局核准日起算,最長以補貼5年為限,貸款期限如低於補貼期限,依實際貸款期限計算。 

備註:

配合金融機構名單:高雄銀行、臺灣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玉山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台中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 

 

⋯⋯小編碎碎念⋯⋯

如是新成立公司銀行核貸金額會較低,若有營業幾個月的401或是403報表佐證才比較有機會拿到100萬;建議可以找平常比較有在往來的官股銀行,因銀行有你過去的往來紀錄,在行內評分較高比較容易取得資金! 所以平常就要為自己的信用評等分數努力囉! 

(一般銀行的信用評分會前往聯合徵信中心去調查負責人的信用卡款、個人信貸繳款是否正常等事項) 

 

1.2、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利息補貼實施計畫——113年度計畫徵件中

主管單位:高雄市政府青年局

計畫目標:

為打造青年創業友善環境,活絡本市經濟,並協助減輕創業初期貸款利息之負擔,特訂定本計畫。

申請資格:

(一)設立登記於本市且設立未滿5年公司商業

(二)實收資本額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

(三)公司代表人或商業負責人為年齡18歲以上45歲以下,且設籍本市3個月以上。

(四)非屬金融業、保險業或特殊娛樂業。

(五)受理期間內向本局委託之銀行申請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經獲准並於受理截止後3個月內動撥完畢者。

申請時間:

(一)第一期:113年7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經受委託銀行送交本局依申請順序審查,審查通過後由本局發給核准函,核予補貼至經費用罄為止,如經費用罄時,本局得公告提前停止受理。

(二)第二期:114年1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經受委託銀行送交本局依申請順序審查,審查通過後由本局發給核准函,核予補貼至經費用罄為止;如經費用罄時,本局得公告提前停止受理。 

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檢具下列文件向本局委託之銀行提出申請:

(一)申請書。

(二)切結書。

(三)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四)公司代表人或商業負責人1個月內所申請戶籍謄本影本。

受理地點: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鳳山行政中心前棟2F)

資金額度:

提供通過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貸款金額200萬元5年利息補貼,補貼年利率以百分之2.5為上限。

受委託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市各分行(簡易型分行除外)、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

諮詢窗口:

資源整合科 (07)799-5678分機#2365、2361

備註: 

※經濟部青創貸款之准駁、核貸金額等皆由受委託銀行(由本局另行公告)依專業及法規進行審查後自行決定,本局不會推薦任何機構或人員進行輔導,亦絕無保證核准之情事!

※切勿相信坊間代辦業者保證核准之話術,以免遭收高額代辦費用及孳生糾紛。

⋯⋯小編碎碎念⋯⋯

青年局表示,設籍高雄市滿3個月、年齡18歲至45歲,並於高雄市設有5年內公司、商業登記,向兆豐銀行高雄各分行(不含簡易型分行)或高雄銀行營業部申請經濟部青創貸款獲貸者,同步會有「雄挺利」利息補貼款,款項由銀行直接撥入申請人帳戶。

 
1.3、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利息補貼計畫  113年度計畫受理中 
主管單位:高雄市政府青年局
計畫目標:為打造青年創業友善環境,活絡本市經濟,並協助減輕創業初期貸款利息之負擔,特訂定本計畫。
受理申請期間:112年9月1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止,若預算用罄,則提前停止受理。
配合金融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市各分行(簡易型分行除外)、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及本市各分行。
申請資格:設立登記於本市之事業,於受理期間內向本計畫配合之金融機構申請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經獲准並於受理截止後3個月內動撥完畢者。
申請程序:申請人應檢具本局規定文件向本計畫配合之金融機構提出申請,經該金融機構送交本局依申請順序審查,核准後由本局發給核准函,核予補貼至經費用罄為止。
補貼內容:提供通過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者,貸款金額200萬元5年利息補貼,補貼年利率以百分之2.5為上限。
本案利息補貼經費概估:新臺幣1,300萬元整。
【如有疑問請洽(07)799-5678分機2361、2363、2365,由專人為您服務】
 
2、勞動部 

2.1、微型創業鳳凰貸款(商業/公司登記200萬;稅籍登記50萬) 113年度計畫待公布 

主管單位:勞動部 

身份資格: 

  1. 女性20-45歲 
  2. 男性45-65歲 
  3. 設籍外島滿3個月20-65歲國民 

企業資格: 

  1. 公司實際負責人(唯一掛名事業體) 
  2. 設立稅籍登記、商業登記、公司登記或補教業立案 
  3. 公司成立未滿5年 
  4. 企業員工4人以下(不含負責人) 

參加課程時數:

  1. 參與政府開辦的創業研習課程至少18小時.取得時數證明(3年內有效) 
  2. 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創業學院線上課程 

信用條件:個人、企業信用良好,例:與銀行往來無本金逾期一個月以上·催收、呆帳,強制停卡或跳票情況 

貸款額度:

  1. 商業/公司登記貸200萬(可增貸2次)
  2. 稅籍登記貸50萬  

配合銀行:台灣銀行/土地銀行/中小企銀/合作金庫/第一銀行/彰化銀行/華南銀行 

還款年限: 

  1. 還款年限7年 
  2. 貸款利率按郵政儲金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1.095%加年息0.575;機動計息.約年息1.67% 

利息補貼:前2年利息由勞動部全額補貼

信用保證:提供9成5保證.且免保證人及擔保品

 

⋯⋯小編碎碎念⋯⋯

  • 鳳凰的條件較青年創業貸款條件較寬鬆,但利息補貼僅2年,可以先優先試試看申請青創貸款喔!
  • 有意申請鳳凰貸款的夥伴,可於創業滿3個月就送件申請,然而從創業開始就需要記帳,手寫本也可以。(以記錄購入設備/支出等費用&營收)。

 

2.2、失業者創業貸款(商業公司登記貸200萬;稅籍登貸50萬) 113年度計畫待公佈

主管單位:勞動部 

身份資格: 

  1. 失業有意創業者 
  2. 接受勞動部創業諮詢輔導及適性分析 

申請資格:登記為事業負責人,且登記日前14日內無投保紀錄及未任其他事業負責人 

貸款額度:商業公司登記貸200萬/稅籍登貸50萬 

利息補貼:前3年利息由勞動部全額補貼,年利率低於1.5%,還款年限最長7年含寬限期1年 

課程時數: 

  1. 參與政府開辦的創業研習課程至少18小時,取得時數證明(3年內有效) 
  2. 中小企業網路大學創業學院線上課程

 

⋯⋯小編碎碎念⋯⋯

貸款人於貸款期間內,如仍有資金需求,得以同一所營事業再申請貸款,申請次數以2次為限,首次、再次及第3次貸款核給金額,合計不得超過200萬/稅籍登貸不得超過50萬,增貸額度為最高貸款額度扣除已獲貸金額。

 

 2.3、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進修計畫) 113年度計畫帶公佈

主管單位:勞動部 

申請期間:111年12月16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17時止

申請資格:國內依法設立登記或營業登記,且受雇勞工參加就業保險未滿51人之民間企業或具法人資格之組織團體。 

課程規劃:內部訓練每班至少5人、外部訓練每班最多5人。 

  1. 個別企業訓練:每家經費上限10萬元。 
  2. 聯合企業訓練:10萬元.每多一家企業加1萬元。 

 

 

2.4、青年就業旗艦計畫(徵人補貼) 113年度徵件中

主管單位:勞動部

申請資格: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依法許可設立民間團體、立高中或大專院校。 

訓練對象:15~29歲以下青年,不含日間部在學學生,提供務實訓。 

申請人數:以投保人數1/4為計算, 未滿4人以4人計算。 

經費項目:人事費補助每一指導人員每日600元,每月以20日為上限,最高可補助3個月共3萬6,這個是直接撥入公司單位帳戶。 

工作崗位訓練:保險/保全/直銷/不動產仲介//清潔/人力派遣業以內勤為原則。 

 

⋯⋯小編碎碎念⋯⋯

1. 勞動部此專案乃委託1111人力銀行,協助的專員人都很nice,大家可以善加利用喔! 

2. 另外勞動部振興方案報名截止是到今年的6月底喔!大家要把握最後補助機會了!

 

3、行政院勞動部 

3.1、青年跨域就業促進補助(徵人補貼) 113年度徵件中

申請時間:不限 
主管單位:行政院勞動部 

計畫目標:減低未就業初次跨域尋職青年異地就業障礙,協助其儘速進入勞動市場就業。 

申請資格:年滿1829歲,未在學而有就業意願且初次跨域尋職之本國籍青年(以下簡稱:未就業青年)。 

初次跨域尋職:指於開立介紹卡推介就業前未曾參加勞工保險,且推介或就業地點與日常居住處所距離30公里以上。 

申請方式: 

  1. 因面試或就業有交通往返、需搬離原日常居住處所或需租屋居住(搬遷後居住處所或租屋處所需距離就業地點30公里以內)。
  2. 未就業青年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就業諮詢推介跨域面試或就業,符合申請要件且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30日,得向就業當地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3. 求職交通補助金:經就業諮詢及開立介紹卡推介就業,推介地點與日常居住處所距離30公里以上者,得申請之。
  4. 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勞工於連續受僱滿30日之日起90日內提出申請;其後,於受僱每滿3個月之日起90日內提出申請。 
  5. 搬遷補助金:勞工於搬遷之日起90日內提出
  6. 租屋補助金:勞工於受僱且租屋之日起90日內提出申請;其後,於受僱且租屋每滿3個月之日起90日內提出申請

資金額度:( 補助期限最長12個月為限)

  1. 求職交通補助金每次500元,情形特殊者得於1,250元內核實發給,1年以4次為限。 
  2. 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依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每月核發,最長以12個月為限。30公里以上未滿
       50公里1,000/月,50公里以上未滿70公里2,000/月,70公里以上3,000/月。 
  3. 搬遷補助金核實發給,每次最高30,000元為限 
  4. 租屋補助金自受僱且租屋之日起,以租賃契約所列租金總額之60%核實發給,每月最高發給5,000元,補助期限最長以12個月為限。 

 

⋯⋯小編碎碎念⋯⋯

1.  另外高雄市青年局也有針對青年學子提出的獎勵計畫,但僅受限於24歲以下的受雇員工,主要是希望能夠幫助
    剛畢業的青年找到工作! 

2. 申領租屋補助金或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於補助期間得互相變更申領,合併領取期間以12個月為限。

 

4、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4.1U-start 計畫(計畫補貼) 113年度徵件中

如果您的團隊是由學生團隊組成,那很適合申請這個U-Strat計畫,每年都會進行甄選。

主管單位: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U-start創新創業計畫」及「U-start原漾計畫 計畫簡介:

教育部98年依據「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訂定「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方案」,以「勇於挑戰、大膽創新」的精神、「創業天使投資補助」概念及「校園創業育成輔導」機制,99年起更名為「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簡稱U-start計畫)」。計畫主要目的為提升校園創新創業文化,鼓勵大專校院優化校園創業環境,結合學校育成輔導資源,提供青年創業實驗場域,協助青年學生創業實踐,並培養具創業家精神之人才。為擴大鼓勵校園創新創業風潮,讓更多校園青年學子參與U-start計畫,於106年度申請資格上新增開放在校生可單一組隊及得擔任團隊代表人,且取得居留簽證之外籍人士亦可共同組隊申請,不再以畢業5年內大專生為主,在107年更新計畫名稱為「U-start創新創業計畫」。 
111年度「U-start創新創業計畫」,應至少3人組成創業團隊,三分之二以上成員為近五學年度(包含應屆)畢業生或大專校院在校生(含專科四年級以上、在職專班學生),再與設有育成單位之公私立大專校院結合,每校所提申請計畫以15案為限,由各校院育成單位檢具「創業團隊營運計畫書」及「育成輔導計畫書」,提出申請。依創業計畫完整評比,由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補助學校育成輔導費及創業團隊創業基本開辦費。獲補助基本開辦費之團隊,經參與第2階段績優創業團隊評選,且成績績優者,可再獲25萬元至100萬元創業獎勵金。 

申請對象:

  1. 設有育成單位之公私立大專校院。
  2. 創業團隊至少3人組成,其中應有2/3以上成員為近5學年度(應屆及前4學年度)畢業生或大專校院在校生(含專科四年級以上、在職專班學生),其餘團隊成員可為18-35歲社會人士或取得居留簽證之外籍人士及青年。 

申請限制: 

  1. 每人以參與一組團隊為限。各團隊之代表人應為近五學年度(包含應屆)畢業生或大專校院在校生(含專科四年級以上、在職專班學生) 。 
  2. 申請計畫之團隊未曾接受本計畫之補助,且於計畫申請時,團隊成員不得為公司行號負責人。 
  3. 團隊成員應未曾接受本計畫補助,各成員於計畫執行期間應全職投入本計畫,不得在他處任職工作。 

111年度U-start計畫執行期程 : 

  1. 第一階段-112年5月1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止。(一階段獲補助團隊) 
  2. 第二階段-112年11月1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二階段獲獎金績優團隊) 

(資料來源: Ustart計畫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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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料最後更新整理日:2024/01/19